空喊网 > 生活 > 正文

​六岁男孩被狗咬抢救无效死亡,父母要求赔偿80万,法院判决来了

2024-09-27 05:57 来源:空喊网 点击:

六岁男孩被狗咬抢救无效死亡,父母要求赔偿80万,法院判决来了

特别声明:本文为真实案例改编,无低俗不良诱导,无虚假欺骗行为,旨在以案释法

【头条首发】

案件回顾

事情是发生在安徽芜湖的一个小区里,刚满六岁的男孩小明在小区里面玩耍,这时突然一条20几公斤的大黑狗从其他地方冲出来,直接小男孩,咬住小男孩的脸。

事后没多久,小明被送往了最近的医院,但是不太好的是因为医院内的狂犬疫苗已经用完,医院最后只能对其进行了简单地包扎,但是也立刻联系了当地其他的医院,第二天,小明被转院送到了镜湖区某医院注射狂犬疫苗。

虽然打了疫苗,但是还是出现了高烧不退的糟糕情况,其爸爸妈妈将其送往就近医院治疗,但是医院却对其出现了拒绝收治的情况。

无奈之下,孩子只能被送往南京医院进行诊治,医生仔细核查后,最终被诊断为狂犬病,经过十余天的救治,但好运并没有降临在这个小朋友的身上,小明最终还是经抢救无效死亡。

小明的死亡,给这个家庭蒙上了一层阴影,失去小明的爸爸妈妈悲痛欲绝,在悲痛之下将小区物业,大狗的主人,就近的医院,一同告上法庭。

要求他们赔偿自己的损失。

以案说法

1、大狗的主人承担什么责任?

在这个事件里面,小明在自己的小区楼下玩耍,并没有任何不当的行为,但却被大狗咬伤,祸从天降。

这个大狗的主人林某和牟某,在狗狗脱离家里面之后没有给狗系上牵引绳,虽然是在自家小区,但是小区里面也是属于公共场所,他们不系牵引绳,造成了安全隐患,是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的,需要承担赔偿责任。

根据《动物防疫法》规定:携带犬只出户,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,防止犬只伤人、疫病传播。

2、物业和小区违反规定吗,应该承担什么责任?

从事件中我们还可以看到,这条大狗有几十斤,已经是属于大型烈性犬范畴了,是在城市的禁养名单里面的,小区和物业没有起到禁止的作用;

小区和物业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的。

按照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: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3、就近的医院拒收是否违法,应该承担什么责任?

在我国医院是社会公共资源,有义务为社会成员服务,如果超出诊治范围或因为医院医疗设施、医疗水平不足,也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院,但应取得病人或家属同意,但不能无故拒收。

而在这个案件中,医院直接拒收,是违反了相关规定的。

同时,这所医院在治疗小明时还存在失误,第一次治疗时导致其错过最佳打疫苗的时间,第二次拒绝接收治疗导致其最佳治疗时间被延误,经后来调查发现,医院并非没有治疗的能力。

经过取证,开庭审理,最后在2019年4月,法院作出终审宣判

判涉事医院承担45%的责任,赔偿原告351131元;

小区物业承担20%的责任,赔偿原告156058.12元;

狗主人林某、牟某承担35%的责任,赔偿273102元;